2022-06-20 13:50:27
经济新常态下,“供给侧改革”旨在调整经济结构,使要素实现最优配置,提升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数量。如何盘活存量,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成为当下经济发展的要点。而作为连接资金与实业发展桥梁的金融业亦将迎来新的起点。
助力完善金融市场结构
直接融资比重过低,是我国金融市场最显著的结构性问题,如果映射到产品市场层面,主要体现为金融产品供给的整体失衡,具体表现为具备形成市场公允价值的可交易标准化债权及股权类产品严重不足,以及标准化的债权类金融产品多样性严重不足。
今年年初,证监会领导表态要规范发展债券市场,具体包括研究发展绿色债券、可续期债券、高收益债券和项目收益债券等品种。发展企业资产证券化,推进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试点。房地产方面,研究推出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从产品属性看,信托公司的主动管理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实质上与私募债券、高收益债券已十分相似,欠缺的是标准化程度和信托份额转让机制。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实现标准化与可交易,将有利于改善我国单薄的债权类产品市场的产品结构,同时更有利于化解当前信托公司的“刚性兑付”困局。
从市场成熟度看,当前我国金融市场对权益类资产的风险已有恰当的定价,股票投资者已达到完全的自负盈亏状态。然而对于违约风险,还没有形成完善的定价体系,原因就在于大量非标准化的债权类金融资产——其中有相当大一部分属于信托行业——因缺乏交易平台,暂时无法形成有效价格信号。
对于资产管理规模持续增长的信托行业,需进一步加强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标准化进程与风险定价体系的建立。而这些目标的实现,离不开一个统一的信托份额转让市场。
份额转让市场如何建立
信托份额转让市场建立过程中,要坚持市场化原则,坚持风险-收益定价,使信托产品更加透明和标准化,减少信息不对称。
在信托产品透明和标准化设计方面,信托公司应对合格投资者进行个性分析与匹配设计。一方面通过判断客户的风险适应性,设计信托产品投资者匹配规则,使得信托公司提供的信托产品与服务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另一方面,根据投资者不同的流动性偏好,设计信托产品份额转让的时间、资金、利率以及其他限定条件,以满足投资者流动性的需求,推动信托业向财富管理转型。
在信托产品登记、托管以及清算方面,应建立统一的登记托管系统,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一个统一的登记托管系统,可以使产品在登记阶段充分披露产品的相关信息,揭示产品风险,并公布托管过程中产品信息披露的细则。监管部门主导的统一登记托管信托的建立,也有利于打击交易欺诈、违规销售或非法转让等信托乱象,使得全行业规范、健康成长。
在信托产品信息披露方面,应完善产品信息披露体系,提高标准化程度。首先,对非标产品的信息披露格式与程度进行标准化改造。其次,信息披露的过程与结果应置于广泛的社会监督之下,倒逼全行业不断提高自身产品信息披露的标准化程度与规范性。
在信托产品定价机制中应坚持信托产品的风险-收益定价,以充分的风险披露为基础,使无风险收益率回归到市场的本源;并引入第三方评级机构,公正、公平、公开地对信用主体及发行产品做出信用状况和风险等级的评估。
由于充分的信息披露与风险揭示,且引入第三方评级机构,在信托份额转让市场上势必出现合理的产品价格分层,涌现新的交易品种,如市政债券、类高收益债券等等,产品的丰富自然能够弥合破碎的收益率曲线。如此,信托份额转让市场通过市场的力量,使得信托产品本身更富有弹性和生命力,自然而然地化解“刚性兑付”,推动信托业实质性地转型与升级。
来自: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