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19 06:25:13
1.什么是信托?
答: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2.设立信托的条件是什么?
答:设立信托必须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必须有合法的信托目的;二是必须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并且该信托财产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
3.设立信托应当采取什么形式?
答:设立信托,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包括信托合同、遗嘱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等。采取信托合同形式设立信托的,信托合同签订时,信托成立。采取其他书面形式设立信托的,受托人承诺信托时,信托成立。
4.签订信托书面文件应当明确哪些事项?
答:设立信托,其书面文件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信托目的;
(2)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3)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
(4)信托财产的范围、种类及状况;
(5)受益人取得信托利益的形式、方法。
除前款所列事项外,可以载明信托期限、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受托人的报酬、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信托终止事由等事项。
5.信托公司可以经营哪些业务?
答:信托公司可以申请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本外币业务:
(1)资金信托;
(2)动产信托;
(3)不动产信托;
(4)有价证券信托;
(5)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
(6)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7)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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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
(10)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
(11)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6.信托计划文件应当包含哪些内容?
答:信托计划文件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认购风险申明书;
(2)信托计划说明书;
(3)信托合同;
(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内容。
7.信托计划说明书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答:信托计划说明书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信托公司的基本情况;
(2)信托计划的名称及主要内容;
(3)信托合同的内容摘要;
(4)信托计划的推介日期、期限和信托单位价格;
(5)信托计划的推介机构名称;
(6)信托经理人员名单、履历;
(7)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8)风险警示内容;
(9)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内容。
8.信托合同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答:信托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信托目的;
(2)受托人、保管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3)信托资金的币种和金额;
(4)信托计划的规模与期限;
(5)信托资金管理、运用和处分的具体方法或安排;
(6)信托利益的计算、向受益人交付信托利益的时间和方法;
(7)信托财产税费的承担、其他费用的核算及支付方法;
(8)受托人报酬计算方法、支付期间及方法;
(9)信托终止时信托财产的归属及分配方式;
(10)信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11)受益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12)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
(13)风险揭示;
(14)信托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
(15)信托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