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的职能体现在哪里

2022-06-27 14:38:25


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信托)前身为包头市信托投资公司,初创于1987年。2003年12月,经中国银监会核准重新登记并更名为新时代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6月,经中国银监会批复,变更了公司名称及业务范围,注册资本金增至12亿元。2016年8月,经中国银监会核准,新时代信托的注册资本金增至60亿元,跻身全国信托公司注册资本金第一方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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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就是信用委托,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委托人,以及收益于人的受益人。信托的职能概括起来就是“受人之托,履人之嘱,代人理财”。



信托的基本职能是财产管理职能。体现在:


① 管理内容上的广泛性:一切财产,无形资产,有形资产;自然人、法人、其他依法成立的组织、国家。


② 管理目的的特定性:为受益人的利益。


③ 管理行为的责任性:发生损失,只要符合信托合同规定,受托人不承担责任;如违反规定的受托人的重大过失导致的损失,受托人有赔偿责任。


④ 管理方法的限制性:受托人管理处分信托财产,只能按信托目的来进行,不能按自己需要随意利用信托财产。



信托的派生职能:


① 金融职能即融通资金。信托财产多数表现为货币形态。同时为使信托财产保值增值,信托投资公司必然派生出金融功能。


② 沟通和协调经济关系职能。即代理和咨询。信托业务具有多边经济关系,受托人作为委托人与受益人的中介,是天然的横向经济 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可与经营各方建立互动关系,提供可靠的经济信息,为委托人的财产寻找投资场所,从而加强经济联系与沟通。包括:见证、担保、代理、咨询、监督职能。


③ 社会投资职能。指受托人运用信托业务手段参与社会投资活动的职能,它通过信托投资业务和证券投资业务得到体现。


④ 为社会公益事业服务的职能。指信托业可以为捐助或资助社会公益事业的委托人服务,以实现其特定目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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