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税法对于遗产配置方案-借道信托的影响

2022-07-24 06:14:29

2017年的个人遗产和赠与税终身免税额为549万美金。对于夫妻来说,免税额翻倍,为1098万美元。从18年税收减免和工作法案实行后,个人免税额升为1120万美元,那么对于夫妻来说,免税额升为2240万美元。如果夫妻拥用”大型资产”(2018年超过2240万美元),那么当第二位配偶去世时,将会有遗产税。对于已经设置遗产配置计划的个人来说,在新税法实行后,更新自己的遗产配置是非常非常重要的。



 

A/B信托(又称借道信托)简介

 

A/B信托是由已婚夫妇为减少遗产税而创建的联合信托。 A/B信托是在第一个配偶去世后分成两份的信托。它由每个配偶将资产置于信托中,并命名除另一方之外的任何合适人员为最终受益人。

 

此信托的名字来源于它在第一个配偶死后分裂为两个 - 信托A或幸存者的信托,信任B或逝去者的信托。

 

个人死亡后,他的遗产在受益人领取之前会被严重征税。例如,一对已婚夫妇在配偶死亡时拥有价值300万美元的遗产。由于夫妻之间继承对方遗产的无限豁免征税条例,幸存的配偶可获得300万美元,。但是,如果另一方配偶死亡,并且他或她的遗产税豁免是100万美元,遗产的应纳税部分将为200万美元。这意味着200万美元将按40%征税,其余的数额将转移给受益人。

 

为了避免财产遭受如此严重的税收,许多已婚夫妇根据他们的最后遗嘱建立了A/B信托。按照上面的例子,如果这对夫妇拥有A/B信托,那么第一位配偶的死亡将由于终身免税额而不用支付任何遗产税。相当于其死亡年度的遗产税豁免的资金被存入一个不可撤销的信托中,称为借道信托或B信托。这种信任也被称为逝去者信托。剩余的200万美元将转移到幸存者的信托中,幸存的配偶将完全控制该信托。 A信托的遗产税被推迟到尚存配偶死亡之后。

 

A信托包含尚存配偶的财产利益,但他/她对已故配偶信托中的资产拥有有限的控制权。未亡配偶对B信托的这种有限控制仍将使未亡配偶能够住在夫妻家中并从信托中提取收入如果B信托规定了此条款。虽然幸存的配偶可以控制B信托,但该信托的资产将在他/她去世后绕过他或她的需纳税资产。幸存的配偶去世后,只有A信托的资产需缴纳遗产税。如果这位配偶的遗产税豁免也为100万美元,而遗属信托的资产价值为200万美元,则只有100万美元需缴纳遗产税。



 

A/B信托看上去很美好是不是,但是它也有缺点,并且缺点可能会掩盖它所带来的优点,特别是B信托里有是增值资产的情况下。

 

首先当信托资产增加时,即使没有分配给最终受益人,受托人需要申报1041表格。并且2017年,只要收入有$12500美金,即可到达最高的税率-39.6%。尤其是借道信托中含有贡献税前收入的养老401K计划。

 

另一个问题是一般来说,只有在配偶死亡时,资产的计税基础才会得到提升,通常是配偶死亡时的市场价格。那么,借道信托中若含有价值增幅高的资产,那么其计税基础将会是第一个配偶死亡时的市场价格,而不是第二个配偶死亡时的价格,即使受益人在第二个配偶死亡时才能获得此资产。当第一个配偶和第二个配偶的死亡时间相隔较远的话,这个缺点会更加凸显出来。

 

借道信托一旦设立就不可撤销,如果借道信托不能够提供足够的遗产规划优势的来抵消其劣势的话,可以考虑以下方法:

 

方案1: 根据加利福尼亚遗嘱检验法规15403条,如果所有受益人同意,。这种方法面临的挑战是确定所有受益人,并且如果有未成年人或未出生的受益人,需要采取额外措施确保其合法权利得到充分代表。即使有一致的受益人协议,。

 

如果受益人不同意,则可以参照加利福尼亚州遗产检验法案15409条寻求解决方案。

 

方案2:

 

当事人可以同意受托人不必为旁路信托提供资金。这是一个可行的解决方案,除非有异议。未亡配偶可以在受益人的要求下限制其行驶借道信托的权力。例如,受托人需要在改变分配标准,慈善捐款和支付超过一定金额的费用等行为之前取得受益人的一致同意,所有这些在典型的,可撤销的幸存者信托中通常是不会看到的。然而,,该信托将继续面临未来指控。

 

方案3:借道信托进行可终止的利息财产信托选举

 

如果借道信托包含关键条款以允许其符合婚姻信托的条件,则可以在表格706上进行可终止的利息财产信托选举,资产税基将被提升到第二个配偶死亡时的市场价格。

 

方案4:什么也不做!

 

这个选项风险很大。此方案需要定期审查资产规模,资产增值和税法来评估是否设立借道信托是最好的方式。当幸存的配偶年龄较大时,风险是相对减弱的。如果资产规模在100万至300万美元并且家庭关系情况简单,客户可以选择这个方案。因为以上几种方案都是耗时耗力的。与往常一样,客户和注册会计师最好记录所有关于风险和决策的讨论方案,并无限期保存这些记录。

 

税收减免和就业法案的免税额增加将于2025年后到期,那时税发也许会有新的变化。如果那时恢复到500万美元的免税额时,“小型资产”会再次瞬间成为“大型资产”。

 

如果您对以上文章或者其他税法有任何疑问或者建议,请联系Leah Zhi, CPA -您的私人税务顾问。加州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加州税务咨询师协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