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27 16:47:47
信托计划名称
华信•四川国旅鹭湖宫8区项目集合资金信托(本产品根据“金额优先,同等金额时间优先”的原则通过95088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方可办理认购手续)
推介期
2017年7月3日-2017年7月17日。
信托期限
24个月,自信托成立起满12个月后可提前全部或部分还款。
信托规模
本信托计划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6,700万元,优先级信托单位份额与次级信托单位份额的比例不高于3:1。本次推介期内募集优先级信托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次级信托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400万元。
受托人有权随时设置开放期申购信托份额。
资金认购起点
认购本信托计划最低金额为100万元,自然人投资者人数不超过50人;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
预期年收益率
本信托计划受益人分为A类、B类两种。
A类受益人为单笔委托金额100万元-299万元的委托人,预期年收益率:6.9%;
B类受益人为单笔委托金额300万元(含)以上的委托人,预期年收益率:7.2%。
收益权的转让
受托人于信托利益计算日后10个工作日内分配相应信托利益。信托利益计算日为信托年度到期日及信托单位存续届满日,信托单位存续届满日包括提前届满日、预期届满日及延期届满日,受托人于信托利益计算日计算优先级信托单位项下信托利益。
推介地点
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运用
信托资金用于向成都国色天乡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国旅”)贷款,贷款用于成都国色天乡•鹭湖宫8区CDE组团项目的开发建设。
保障措施
1、结构化设计:本信托计划为结构化产品,次级受益人以其认购资金作为“安全气垫”,有效保障优先级受益人的权益。
2、土地抵押:成都国色天乡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土地证号为温国用(2015)第5733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项下面积为78,279.17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为本次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动态抵押率不高于50%。
3、在建工程抵押:成都国色天乡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国色天乡鹭湖宫8区CDE组团未销售的全部在建工程为本次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动态抵押率不高于50%。
4、保证担保:成都国色天乡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为成都国旅按约还本付息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成都国色天乡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规模较大,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5、股东承诺:合同中约定,债务期间,未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不得发生分红、撤资以及股权转让等行为。
6、资金归集:鹭湖宫8区CDE组团全部项目销售资金按照评估价值的50%比例归集并做存单质押,设定不低于1000万元做存单质押,资金归集办理存单质押后办理相应抵押物解押。
风险提示
1、信托计划不承诺保本和最低收益,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适合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且符合《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要求的合格投资者。
2、委托人应当以自己合法所有的资金认购信托单位,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参与信托计划,不得以违法、犯罪所得参与信托计划。
3、受托人依据信托文件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受托人因违背信托文件、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由受托人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4、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信托财产损失,由信托财产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后,受托人应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特别提示
本资料仅为产品简介,投资者认购信托计划时,请认真阅读《华信•四川国旅鹭湖宫8区项目集合资金信托合同》、《认购风险申明书》及《信托计划说明书》等相关信托文件。
服务热线:(0411)95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