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04 09:32:36
来源:综合媒体报道
核心提示:我国金融市场持续高速发展,其中穿插着刚性兑付的影子。
近十年来,我国金融市场持续高速发展,这其中一直穿插着“刚性兑付”的影子。在一定程度上,“刚性兑付”是把双刃剑,其推动了理财产品的快速发展,特别是银行理财和信托理财,但也扭曲了市场行为,干扰了资源配置方式,带来了诸多问题。
“刚性兑付”是指当理财资金出现风险、产品可能违约或达不到预期收益时,作为发行方或渠道方的商业银行、信托公司、保险机构等为维护自身声誉,通过寻求第三方机构接盘、用自有资金先行垫款、给予投资者价值补偿等方式保证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的兑付。
进入2014年,。2014年4 月29 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4)》称,理财产品的“刚性兑付”现象有悖于“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市场原则,不仅助长了道德风险,也抬高了市场无风险资金定价。当理财产品出现兑现风险时,应合理界定理财发行方、渠道方和投资者之间的责任和义务,各自承担相应的风险,以此推动理财业务回归“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本质。并称,应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有序打破刚性兑付。
事实证明,这次不止是说说而已,,一系列相关条例陆续出台,剑指化解“刚性兑付”现象。
剑指银行理财产品刚性兑付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近日,银监会向部分银行下发《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下简称“《意见稿》”)。
《意见稿》中要求通过加大银行发售预期收益率型产品的成本,推动银行改变目前理财产品的主流形态,引导商业银行发行组合管理类的开放式净值型产品以及产品与资产不存在期限错配的项目融资类产品,使得产品的风险和收益真正过手给投资人,切实做到“卖者有责”基础上“买者自负”。
可见,《意见稿》旨在打破银行理财刚性兑付,事实上,在2014 年7 月11 日,银监会下发的《关于完善银行理财业务组织管理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35 号文”),,不得提供含有刚性兑付内容的理财产品介绍”,。
剑指信托产品刚性兑付
据新华网报道, 12月12日,银监会与财政部共同制订并发布《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规定,保障基金是主要由信托业市场参与者共同筹集,用于化解和处置信托业风险的非政府行业互助资金。信托公司和通过信托项目获得资金的融资者是该互助性保障基金的利益相关者。因此,保障基金由信托公司或融资者等利益相关者认购,基金权益也归认购人享有。
,这种机制的安排,有助于维护信托行业稳定,有助于稳妥解决所谓“刚性兑付”问题,有效防范信托公司及其股东的道德风险。
事实上,上半年,。
打破刚性兑付知易行难
随着我国经济的下行,“刚性兑付”的潜规则实际上已经让发行机构如履薄冰,打破“刚性兑付”的呼声也日渐高涨,浦发银行杭州分行财富管理部总经理郭剑曾表示,“其实所谓的打破刚性兑付,只是一个伪命题,只有利率市场化真正实现以后,利率曲线正常了,刚性兑付自然也就打破了!”但在利率市场化真正实现以前,完全的破除“刚性兑付”却是非常的困难。
对于信托业,普益财富研究员陈晨此前称,尽管成立保障基金的初衷是有效防范信托业系统风险,建立市场化风险处置机制,保护信托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信托业持续健康发展,但是在风险低于承受能力之前,信托公司仍将选择自己承担责任,隐性刚兑或还继续,保障基金成为了信托业“最后的救命稻草”。
艰难破刚兑路:开放式净值型银行理财产品和保本信托
银监会为解决银行理财产品“刚性兑付”的问题,一直以来对开放式净值型理财产品都寄予厚望。上述《意见稿》中,就明确鼓励商业银行发行开放式净值型产品。
但值型理财产品的收益是波动的,甚至亏损的情形也有可能出现,这对于理性程度不高的投资者来说,暂时还难以承受。另外,据《21世纪经济报道》此前报道称,净值型转型并不容易。由于“非标”估值公允性问题尚未解决,投资“非标”的银行理财产品即使实现了净值化,也会面对外界对净值真实性的质疑。此外,由于内部交易的存在,以及信息披露不完善,银行理财产品的净值还面临净值被人为操控的风险。甚至,只是简单将预期收益率转换为净值表现形式,实质仍未变化。
针对打破“刚性兑付”的大趋势,信托业内则开始探讨保本信托。普益财富信托理财课题组的研究报告认为,中国的投资者,不管收入和财富保有量如何,大部分风险承受能力都偏低。目前个人能直接购买的低风险金融产品还较少,仅限于银行存款、银行理财产品、集合信托计划、货币市场基金等,而由于利率管制,银行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较低,目前集合信托计划又受到市场质疑,推出保本信托,有助于满足财富端的投资需求,有助于打破利率管制下的商业银行对存款利率定价的垄断权,从而提高市场的无风险利率水平,迫使金融机构提高投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