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02 09:42:54
根据有关协议,江苏资产或其指定主体拟与中南控股或其指定主体共同设立规模人民币20亿元、存续期3年的基金(简称“基金”),用于中南控股及关联方投资的项目合作,包括不限于存量债务重组、现有项目续建等。
江苏资产或其指定主体担任普通合伙人(简称“GP”)和优先级有限合伙人,认缴合计18亿元,占比90%;中南控股或其指定主体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认缴2亿元,占比10%。
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江苏资产委派2名,中南控股委派1名,执行事务合伙人由GP担任,基金事项由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同意视为通过。有关合作的开展将为中南建设业务提供助力,推进行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