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帅尔拟发行可转债募资不超5.5亿元 股价涨0.49%

2024-02-29 10:27:39

昨日晚间,星帅尔披露《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预案显示,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含550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分别投资于年产2GW高效太阳能光伏组件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年利息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尚须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可转债采用股份质押的担保方式。公司股东杭州富阳星帅尔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楼月根将其合法拥有的公司股票作为本次可转债质押担保的质押物。上述担保范围为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可转债100%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担保的受益人为全体债券持有人,以保障本次可转债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

星帅尔同日披露《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称,本次发行可转债采用股份质押的担保方式。公司股东杭州富阳星帅尔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楼月根将其合法拥有的公司股票作为本次可转债质押担保的质押物。上述担保范围为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可转债100%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担保的受益人为全体债券持有人,以保障本次可转债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截至2022年6月30日,关联方星帅尔投资持有公司3888.21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68%;关联方楼月根直接持有公司8663.99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8.25%,通过星帅尔投资间接控制公司12.68%的股权。故上述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星帅尔同日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显示,年产2GW高效太阳能光伏组件建设项目拟通过购置土地、新建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实施,并拟购置串焊机、激光划片机、EL测试仪等先进设备建设高效光伏组件生产线。项目建成达产后,公司将新增2GW高效光伏组件的年产能。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业务拓展,并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生产能力,增强公司的产品竞争力。该项目投资总额44730.51万元,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星帅尔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建设期24个月,项目税后的内部收益率为16.82%,税后的静态投资回收期为6.78年(含建设期)。公司认为项目实施存在如下必要性:全球向新能源方向发展,公司积极布局新能源领域;下游市场空间广阔,公司亟待扩充产能抓住市场机遇;依托丰富的技术经验,打造高效的光伏组件生产线。

此外,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中的165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需求。公司表示,近年来,公司业务发展迅速,营业收入由2019年的7.08亿元增长至2021年的13.69亿元,期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39.05%。公司凭借较强的业务拓展能力在疫情期间逆势增长,但公司规模快速扩大的同时也使得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采购成本、人力资源成本等支出相应激增,导致营运资金的占用额大幅增加,提高了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此外,公司目前涉及家电零部件、电机、光伏等多个行业,随着公司的业务扩张以及产业链的深化整合,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将进一步扩大。因此公司亟待补充流动资金,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