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辉能源拟定增募资不超45亿元 股价跌6.81%

2024-03-05 10:17:13

7月20日晚间,鹏辉能源披露《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对象,发行对象为具备届时有效法律法规规定认购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外机构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合法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本次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5%。以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不含拟注销的185.86万股库存股)及发行在外的鹏辉转债数量计算,在未考虑鹏辉转债转股的情况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6672.27万股(含本数);若假设鹏辉转债于本次发行前全部转股,则本次发行股数不超过6922.92万股(含本数)。若鹏辉转债在本次发行前发生部分转股,则发行股数将相应调整,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5.00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分别投资于年产10GWH储能电池项目(一、二期)、鹏辉智慧储能及动力电池制造基地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其中,年产10GWH储能电池项目(一、二期)通过公司新设子公司实施,总投资额为30.00亿元,项目分两期进行,其中项目一期5GWH储能锂离子电池产能,建设期为16个月,项目二期5GWH储能锂离子电池产能,建设期为18个月,项目主要生产锂离子电池和锂电池系统,用于储能市场领域,可形成年产10GWH储能锂离子电池的产能,预计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鹏辉智慧储能及动力电池制造基地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柳州鹏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总投资额为12.00亿元,项目建设期为15个月,项目主要生产锂离子电池和锂电池系统,用于储能和新能源车市场领域,可形成年产5.5GWH锂离子电池的产能,预计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借款或增资等方式将募集资金投入柳州鹏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截至预案公告日,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东结构将发生变化。在未考虑鹏辉转债发生转股情况下,本次发行完成后,夏信德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将下降至31.69%;若假设鹏辉转债于本次发行前全部转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夏信德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将下降至30.54%。本次发行完成后,夏信德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公司表示,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以响应国家“双碳”目标战略和相关产业政策,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借助新能源产业爆发式增长的机遇,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达成公司“351战略目标”;扩大产能规模,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巩固并提升公司行业地位;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