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20 09:47:40
新民晚报讯(记者 连建明)证监会6月24日消息,为进一步深化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促进两地资本市场共同发展,证监会制定并发布了《关于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互联互通相关安排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告》共5条,一是明确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拓展至交易型开放式基金,二是明确相关制度安排参照股票互联互通,三是明确投资者识别码安排,四是明确证券公司、公募基金管理人相关要求,五是明确业务实施细则相关安排。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前期,为落实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关于交易型开放式基金(交易所买卖基金,以下简称ETF)纳入互联互通投资标的共识和《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相关要求,进一步丰富互联互通交易品种,持续优化完善互联互通机制,上交所就修订《实施办法》向市场公开征求了意见。基于双方监管机构达成的共识,为尽快推动ETF纳入标的相关工作,进一步促进互联互通规范发展,在吸收市场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上交所正式发布《实施办法》,并将结合业务开展情况持续研究ETF标的选取条件等意见、建议,进一步优化完善沪港通机制。
《实施办法》主要修订内容,一是明确ETF纳入互联互通标的具体安排。将满足条件的上交所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股票ETF纳入沪港通标的范围,具体如下:上交所ETF过去6个月日均资产规模达15亿元人民币,且其成份证券以沪深股通标的股票为主;联交所ETF过去6个月日均资产规模达17亿元港币,且其成份证券以港股通标的股票为主,不得属于合成ETF、杠杆及反向产品。此外,纳入标的的ETF须同时满足上市满6个月、其标的指数发布满一年等要求。原则上标的ETF每半年调整一次。沪股通ETF和港股通ETF的首次纳入考察截止日为2022年4月29日。后续,上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将公布首次纳入港股通的ETF名单及生效日期,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将公布首次纳入沪股通的ETF名单及生效日期。
二是规范内地投资者返程参与沪股通交易行为。发布内地投资者的范围和界定标准,明确沪股通投资者不包括内地投资者。为给予香港经纪商等联交所参与者充分的准备时间,相关规定自2022年7月25日起施行后,对已开通沪股通交易权限的内地投资者设置一年的过渡期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