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02 10:14:48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传化集团全资子公司传化化学在内的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其中传化化学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认购,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包含本数)。除传化化学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合法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除传化化学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发行对象尚未确定。
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亿元(包含本数),发行股票数量按照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发行数量不超过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3.44亿股(包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截至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11.46亿股,实际控制人徐冠巨通过传化集团及传化化学控制新安股份2.59亿股,占股份总数的22.60%。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上限3.44亿股,并按照传化化学认购下限3819.16亿股测算,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4.89亿股,实际控制人徐冠巨通过传化集团及传化化学控制新安股份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95%。本次发行数量经证监会审核批准后,董事会与本次非公开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依法确定发行数量和投资者,避免可能导致控制权变更的情形出现,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变更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