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08 09:12:22
具体来看,湖北证监局表示,经查,该公司存在以下4宗违规行为。其中包括管理人未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部分基金产品未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管理的多只基金存在向投资者承诺本金不受损失和最低收益情况;未及时填报并定期更新管理人及从业人员有关信息,以及所管理基金的投资运作情况。
湖北证监局指出,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行为一违反了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行为二违反了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行为三违反了第十五条规定,行为四违反了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因此根据《私募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对晟道创业投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