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信走遍天下 失信寸步难行

2025-01-16 09:03:55

中期协法律顾问、中期协自律监察委员会委员于学会认为,随着金融投资热情不断高涨以及越来越多普通投资者的加入,我国期货及衍生品市场已不再是一个小众、专业化的市场,如何维护期货和衍生品市场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成为监管部门、司法机关关注的焦点问题。

学界将信托法律关系中受托人的基本义务称为“信义义务”。于学会表示,伴随金融大资管时代到来,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九民会议纪要》进一步将负有信义义务的主体,从信托关系的受托人,扩展到了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信托公司、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人、期货公司等投资管理机构。

在于学会看来,信义义务要求的核心包括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又称注意义务)。首先它是一种法定义务,受托人或金融机构必须遵守;其次由于其来源广泛,很难事先通过规则或合同穷尽约定。在民事案件审理中,金融机构不能仅以“法无禁止即可为”“未违反合同约定”而主张免责,还要经过信义义务的标尺衡量。

“信义义务的行为标准比合同义务和法律法规要求更加严格,更加有利于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而对行业机构、从业人员信义义务要求,不应仅在司法审判中体现,更应提前落实在日常的管理和要求中。”于学会说,中期协已在全行业中推广和落实信义义务,正在逐渐通过自律规则将信义义务转变为制度要求,并将信义义务要求适用于期货经营机构的期货经纪、风险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等所有领域,以提高期货市场服务水准和层级,并起到预防和提前化解纠纷的作用。

他表示,衷心希望该办法的实行,能够督促市场机构和从业人员不仅要遵守法律、法规、自律规则的要求,更要满足信义义务要求,共同努力,创建出“守信走遍天下,失信寸步难行”的良好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