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华数科拟定增募资不超10亿元 股价涨0.8%

2025-04-01 09:48:49

昨日晚间,宏华数科发布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宏华数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2280.00万股。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最终发行价格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以及其他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宏华数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宏华数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亿元(含本数),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方向:

本次发行前,宏华数科实际控制人为金小团,通过宁波维鑫、宝鑫数码和驰波公司间接合计控制宏华数科34.46%的股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限为2280.00万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合理预计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控制地位不会发生变化。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宏华数科表示,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均大幅增加,公司的资金实力将进一步提升,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更趋合理,有利于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为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