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25 14:5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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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上一期的【信托之路】我们浅谈了“资本之悲与实体之痛”,回溯了信托的本源,也谈到信托公司应始终坚持两条腿走路,一条是,依法合规地就近觅食,以摆脱朝不保夕的感受,这是生与死。另一条是,在财富管理这条路上,应秉持“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理想与心态,这是诗和远方。
本期的【信托之路】将继续与大家探讨打破刚性兑付对财富管理的重要意义,以及信托之路的发展之踵,如何去实现“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信托文化。
信托之路
刚性兑付与财富管理
刚性兑付,是掷地有声的庄严承诺。
财富管理,是胸有成竹的铮铮宣言。
但时至今日,信托财富管理没见起色,刚性兑付倒是执行的几无折扣。的确,在信托发展初期,刚性兑付对信托产品的推广、销售起到巨大、积极、正面的作用,但任何事情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出现其局限性。
刚性兑付作为一项不成文的外在要求和内在需求的产物,能否有效、尽快打破,、信托公司敢抛弃顾虑外,还有待市场风险的转化才能促其从量变到质变。但无论如何,犹如裹脚布的刚性兑付对信托业再上新台阶的已构成拖累,无论信托再建多少好的制度或配套措施,都将无济于事。
如果说刚性兑付对信托公司是挥手可去的纷扰的话,那信托公司真正的七寸、软肋则是,能否按《信托法》及作为金融机构而应具备的超于常人的更为审慎的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否则谁都不敢轻易去当“领头羊”拒绝刚性兑付,但不是不想,,除非发生不可抗力。
因此,无论从信托公司来讲,还是从投资者角度说,长期游走在信托刚性兑付这条轨道上带来的惯性,必将不断累积强化这一局限性,局限性就是风险点,释放风险才能置之死地而后生。
这预示着,信托风险的释放将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释放风险也将是信托行业未来的常态,或许过程是缓慢的,领域是集中的,但绝不仅仅只是哪一个具体项目的问题,而这也将随着经济新常态化、货币政策收紧而愈发临近。2017年1月央行所采取的行动(连续上调了中期借贷便利MLF、逆回购利率和常备借贷便利利率SLF)表明货币政策已从宽松向稳健中性迈出,这应可理解为市场风险释放的开始,因为收紧且趋势性的货币政策目的是抑制资产泡沫、防范金融风险。
国家的政策是符合现实情况的,因不可否认的是,无论贷款、债权、股权投资、合伙、基金产业,还是收益权、受益权等投融资方式所形成的资金都已转化到资产中去了,市场也时常出现资产荒与资金荒格局的切换,这都说明,资金流动性风险和资产风险是存在且急需防控的。可以预见,信托财富管理的进度,将与风险释放的程度紧密相联。
因此,无论对存量业务还是新增业务,在宏观上,要能远距离地观察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变化、不同信托业务类型的风险点、所投融资行业领域的产业政策、及行政区域的财力差异;近距离地了解投资者的诉求,观看交易主体的经营效益和还款能力,观察担保物的价值变化和变现能力。
在微观上,勤勉、尽责地完成项目调查,依法合规地商谈和履行合同,充分揭示信托项目风险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谨慎、有效地管理信托财产。只有这样,才符合2016年信托年会倡导的“准确把握‘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信托本质文化”,才能避免因风险累积不断叠加带来的“最后一根稻草”宿命,才敢有解除刚性兑付责任之心,才会让信托财富管理走上康庄大道。
信托之路
信托之路与发展之踵
2016年信托业年会主题为“信托业可持续发展之路:业务分类和商业模式”,。
在谈及信托行业主要变化时,年会明确将“信托业成为了我国金融体系中的重要一员”作为第一点,说明经过这么多年的努力,信托终于举足轻重,不再只是金融体系可有可无的一员了。在谈到信托行业下一步发展话题时,又将“坚持回归信托本源的基本定位”列为第一点意见提出,,信托经过多年乱而有序的发展已到了需再次回望来时路了,对影子的忘我追逐已使信托逐渐偏离了正轨。
而对于财富管理,,应形成卓有成效、规模化的信托特色领域,这是信托的发展方向,信托的未来之路。并且,完善风险治理机制和培育风控文化的理念一直如影随形,贯穿两大话题的讲话通稿中。
对信托业可持续发展之路的方法,年会明确提出,信托公司应根据各自战略规划、资源禀赋和目标定位,探索差异化、专业化的发展路径。但路在何方?
我认为,、买者自负”信托文化。
“卖者尽责”,说的是,信托公司应对信托产品模式的合法、合规性负责,对信托产品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对法律文件的效力性负责,对项目管理、运营的合规性负责,并且,这种责任是指尽责,不是差不多就行,至少应达到金融行业的平均水平,标准要高于对常人的要求。
“买者自负”,就是讲,投资者应对自己资金来源的合法性负责,设立信托不得损害其债权人利益,信托目的合法,,应充分理解并承担信托产品所揭示的风险,不得提出信托产品需保证最低收益的要求等。如此这般,信托公司才能说实现了“卖者尽责”,而对实现了“卖者尽责”的信托产品,信托公司在法律上是无需承担民事责任的,那“买者自负”自然无话可说。
“卖者尽责、买者自负”信托文化的实现,为未来敢于打破刚性兑付打下了社会认知基础,笼罩在信托公司头顶上的不合理的刚性兑付阴霾也将逐步烟消云散,而这一切都取决于信托公司能否坚守合规底线。
这就是年会中一再强调“信托公司要在转型发展中,守住合规底线,清晰地界定在不同类型业务中的受托责任”的原因。
从一定角度来说,刚性兑付对信托公司的合规建设是百害无一利的,因为无论信托公司如何勤勉尽责,刚性兑付这四个字就足以抵消信托公司的全部努力,那试想,信托公司还需要那么费心尽力地关注信托项目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点吗?。
合规底线是红线,是一碰就会发出警报的红外线,是每一项信托业务都应遵守的基本规则。合规底线更是是合规建设的地基,没了底线,那合规体系就轰然倒塌了。
因此,信托业务的立项应符合法律、政策规定,流程要符合信托公司规章制度要求,管理、运行和处分行为要符合合同约定。但客观来说,触碰红线的信托业务不是不存在的,且更多的是涉嫌打擦边球的合规问题,而这正是信托健康发展的绊脚石,是信托之足上的“阿喀琉斯之踵”。
总结
在经济下行中,市场风险的暴露是无可避免的,这就会导致信托之足上的“阿喀琉斯之踵”不堪一击。当信托行业面临无法承受之重时,千金难买的声誉风险对信托公司可能就变成了可选择项,投资者也会因风险承担而与信托公司互撕,但应明白,在这市场风险转换之际,就是破解刚性兑付之良机,也是信托公司能力分化之时。
因一旦悬在头顶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被除,只有合规健全、风控完善的信托公司,才能在法律、政策的框架下进行自我修复和自我约束,创新能力和管理能力进入新境界,踏上新征程。
作者:何玉鸣
下一期我们将继续探讨“信托之路与合规之城”,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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