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18 13:58:37
导读:。本次会议采取了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各家信托公司董事长、总裁参会。一位信托高层称,业务层面本次主要强调了四方面内容:、去通道、控房地产、控政府平台。
,不过今年开得相对较晚。据悉,本次会议采取了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各家信托公司董事长、总裁参会。
一位信托高层称,业务层面本次主要强调了四方面内容:、去通道、控房地产、控政府平台。
“(会议)主要内容还是规范发展,稳中求进,,,如支持实体经济、规范发展、控制通道、明确股东实际控制人、降低杠杆比例等。”另有一位大型信托公司高层人士说,业务层面没有什么特别新的内容,还是传统的,包括清理杠杆比例、资金池等内容。
,、指导都是按照国家大政方针来的,做的不错,邓(智毅)主任对国家的政策理解也很深、很透。”另一位信托高层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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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八条,设立信托公司,必须具备符合银监会规定的入股资格的股东。信托公司的股东必须是“境内非金融机构、境内金融机构、境外金融机构和银监会认可的其他出资人”。
此外,根据该办法的规定,信托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是3亿元人民币,并且不得分期缴纳,必须以货币一次性付清。信托牌照是银监会通过审核合格后发放的,信托公司必须要有信托牌照才能发放产品。因此,信托公司背景雄厚,牌照稀缺,平台可靠。
信托公司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信托公司依据信托合同约定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信托公司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由信托公司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
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是指由信托公司发行的,收益率和期限固定的信托产品。融资方通过信托公司向投资者募集资金,并通过将资产(股权)抵押(质押)给信托公司、以及第三方担保等措施,保证到期归还本金及收益。
信托产品的架构 :
委托人:是信托的投资者。
受托人:通常指发行信托的信托公司。
受益人:由于现阶段我国信托产品都是自益信托,投资者本身就是受益人。
担保人:受托人将信托资金投资于某一项目时,都需要第三方对此次投资的收益做担保,对这个项目附有连带责任,该第三方就是担保人。一般来说,担保人可以是公司企业也可以是自然人,可以为项目发起者的母公司,实际控制人,也可以是专门的第三方担保机构,等等。
抵押、质押:保人在对投资项目担保时,会将其持有的股权、债权抵押、质押给受托人,抵押物、质押物的变现价值必须大于受托人的投资额和预期收益额,如果投资项目失败,受托人可以将抵押、质押物变现以保证收益。
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的特点:
(1) 收益固定、保本保息、稳健安全;
(2) 年化收益率一般高于银行定存数倍;
(3) 期限明确,便于资金使用安排;
(4) 合法合规,仅对合格的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私募发行。
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的投资人:
(1) 风险/收益偏好介于存款和股票基金之间;
(2) 厌恶股票风险,目前主要以存款为主的客户;
(3) 感觉存款收益太低的客户;
(4) 至少进行一年以上投资;
(5) 可投资资金量在100万元以上。
信托资金是较安全的,第一,设立信托产品时资金进入托管银行的专一的信托账户,信托资金不会与其他资金混合;第二,信托财产的所有权、管理权、受益权相分离,信托资金只能按信托合同进行调用,即使信托公司出现破产,信托财产还可以完整地交由其他信托公司继续管理,因此,在法律上最大限度地保护了信托财产的独立与安全;第三,信托公司会将信托产品发行和运行状况定期到银监会备案,。
根据不同的产品有不同的风险控制措施,主要有:抵押、质押、担保和结构化设计等 。有的产品只采用一种风控措施,有的产品同时采用多种风控措施。
(1) 抵押或质押:融资方将其动产或不动产(房产、股权等)抵押或质押给信托公司,若融资方无法按期支付信托产品的本金及收益,信托公司可以拍卖抵押或质押物,以保障投资人的利益;
(2) 担保:对于没有抵押(或质押)或者抵押率比较高的,信托公司往往会要求融资方对信托财产提供相应的担保。比如,担保公司担保、第三方担保(融资方的母公司或关联公司)、公司法人无限连带担保等;
(3) 结构化设计:所谓结构化设计就是将信托收益权进行分层配置,购买优先级的投资者享有优先收益权,购买次级和劣后级的投资者享有劣后收益权。在固定收益类信托理财产品中,劣后级投资一般由融资方投资,信托期满后,投资收益在优先保证优先级受益人本金、预期收益及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全部归劣后级受益人;若出现投资风险,也先由劣后级投资者承担;
以房地产信托为例:房地产信托贷款,风险控制措施一般为土地或现房抵押,保证担保;房地产股权投资,风险控制措施一般为信托持股,股权质押,派驻人员,监控资金,回购安排等。
按照资金投放性质划分,信托产品主要可分为贷款类、股权投资类、权益投资类、组合投资类。
贷款类信托:以向融资企业发放贷款的方式来完成的。贷款作为一种传统业务,业务流程相对简单,风险控制方法比较成熟,所以信托公司在展业初期,选择这种方式进入市场、树立公司品牌也就顺理成章了。
股权投资信托:股权投资信托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即委托人)基于对信托公司(即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资金或财产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以受益人的利益最大化为原则、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对项目公司进行的股权投资。股权投资信托的优势是委托人不必以自己的身份出现在项目公司的股东名单上,而由受托人代为出面和管理。股权投资信托适应了那些想获取高回报而愿承担投资风险类型的投资者的需要,同时也特别适合筹集回报率稳定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中长期资金,尤其是长期资金。
债权投资信托:以金融企业及其他具有大金额债权的企业作为委托人,以委托人难以或无暇收回的大金额债权作为信托标的的一种信托业务。它通过受托人的专业管理和运作,实现信托资产的盘活和变现,力争信托资产最大限度地保值增值。
组合投资信托:是将上述投资方式结合起来,部分资金以发放贷款的形式完成,部分资金投资于企业的股权或债权。
信托产品一般投资于基础设施,房地产,工商企业等。组合投资类信托还会投资于低风险的债券市场、货币市场等。
信托产品仅对合格的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私募发行,不在公开场合发售,也没有公开的推广,其起点金额较高,每份投资一般不少于100万元,且300万元以下的投资者不能超过50名。
信托产品投资期限一般为1-3年,常见的是一年期和两年期,较适合通过中长期投资获得稳定收益的投资者。在信托存续期间,信托是不能赎回的,只能在信托存续期到期后获得信托本金和收益。
投资信托产品,投资者必然要接触到各种信托计划的文件,比如信托计划说明书、信托合同等。尤其是信托计划说明书和信托合同,对于投资者来说,里面包括的内容最为重要。
完整的信托计划文件应当包含认购风险申明书、信托计划说明书、信托合同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内容。
其中,信托计划说明书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信托公司的基本情况; 信托计划的名称及主要内容; 信托合同的内容摘要; 信托计划的推介日期、期限和信托单位价格; 信托计划的推介机构名称; 信托经理人员名单、履历;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风险警示内容;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内容。
而一份信托合同里还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信托目的;(2)受托人、保管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3)信托资金的币种和金额;(4)信托计划的规模与期限;(5)信托资金管理、运用和处分的具体方法或安排;(6)信托利益的计算、向受益人交付信托利益的时间和方法;(7)信托财产税费的承担、其他费用的核算及支付方法;(8)受托人报酬计算方法、支付期间及方法;(9)信托终止时信托财产的归属及分配方式;(10)信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11)受益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12)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13)风险揭示;(14)信托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15)信托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有了这些内容才是比较正规完善的信托合同。